C 兜底保障机制解决“投保难”
针对网约车等高风险群体的新能源车险解决方案,《意见稿》也明确提出,支持行业优化新能源商业车险保障责任,有序增加产品供给。贴合市场需求,研究推出“基础+变动”组合保险产品,为兼职运营网约车的新能源车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同时,《意见稿》提出建立“兜底保障机制”——“推动行业研究建立高风险车辆兜底保障机制,有效解决部分车辆投保难问题,实现愿保尽保”。
对此,上述国信证券人士分析,从新能源车险客群来看,主要可以分为家庭自用车及社会营运车辆(包括出租车、网约车等)。然而,社会营运车辆整体出险率及赔付率较高,因此业务盈利水平较差,导致部分新能源社会营运车辆出现商业险“承保难”的问题。在此背景下,通知提出进一步推动行业“基础+变动”车险产品的创设,或将进一步优化行业新能源车险承保利润空间,利好财险行业龙头企业发展。
此前,由于部分新能源汽车的网约车占比较高,而网约车等营运车因为行驶里程、行驶路线熟悉程度等原因,其风险明显高于私家车,其出险率和赔付率也明显偏高,在新能源车险整体经营亏损的情况下,有险企拒保部分新能源车型,车主投保难、续保难现象较为明显。今年1月,监管部门向财险公司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能源车险承保工作的通知》,要求财险公司对于新能源车交强险不得拒保,商业险愿保尽保,不得在系统管控、核保政策等方面对特定新能源车型采取“一刀切”等不合理的限制承保措施。此次《意见稿》则针对上述难题给出了更加细致的解决方案。业内人士分析,作为基础保费部分,网约车的固定保费部分要向家庭自用车看齐;而浮动保费部分要根据车辆驾驶里程和驾驶行为来设定,以使风险和保费精准匹配。尤其是针对兼职网约车面临的投保难题,“基础+变动”组合保险产品的推出,有望很好解决上述难题。与此同时,解决了网约车等营运车辆的费率问题,家庭自用新能源车的保费也就会有较大的下降空间。
除此之外,此次《意见稿》还要求优化调整新能源商业车险基准费率,充分发挥行业纯风险保费在定价中的基准作用,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和调整的常态化机制。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定期测算并适时调整新能源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优化新车型的定价标准,提升定价精准度。
据悉,基准费率包括纯风险损失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纯风险损失率是指风险保费与风险暴露的比率,附加费率是指附加保费与总体保费的比率。从费用结构来看,传统燃油车险附加费用率不得高于25%,2021年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专属产品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产品的附加费用率不得高于15%。此次《意见稿》则进一步强调了纯风险保费在新能源车险定价中的作用。
山西晚报记者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