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燃料消耗量:在电量保持模式下,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部分)需较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降低:
整备质量≤2510kg:降低至70%以下
整备质量>2510kg:降低至75%以下
大质量车型同样参照3500kg标准执行。
3. 电能消耗量:电量消耗模式下的电能消耗需较GB 36980.1—2025标准提升:
整备质量≤2510kg:提升至140%以下
整备质量>2510kg:提升至145%以下
大车型同样执行对应标准。
过渡安排与合规管理:
新旧车型衔接:2025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减免税目录》且符合新要求的车型,将自动转入2026年首期目录;不符合要求的车型将被撤销资格。
企业申报时限:拟列入2026年首期目录的新车型,需在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申报。
动态监管机制:被撤销车型可重新申报,税务机关将依据最新目录及减免税标识办理税务手续,确保政策公平性与执行效率。
购置税减免政策延续:
根据2023年发布的政策,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将延续至2027年,但减免力度逐步调整。
2024年至2025年,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2026年至2027年,购置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1月1日起,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的技术要求。
2025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减免税目录》且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自动转入2026年第1期《减免税目录》。不符合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
技术门槛筛选优质产品 推动产品迭代加速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章崇华表示,新技术要求通过提高技术门槛,推动新能源汽车在能耗、续航等方面的技术升级,同时调整减税额度,体现了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引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