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拨打了台铃电动车的全国客户服务热线咨询相关情况。客服人员表示,充电器指示灯“红转绿”就是充满了,从剩余20%左右的电量开始充电需充8—10个小时,绿灯亮后如果没到8个小时可以再充一会儿,但充电时长不能超过8—10个小时,充时间久了电池会充鼓包且损伤电池。
记者看到该品牌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上的《使用须知》中显示:“当绿灯亮起应及时切断电源,禁止在不充电的情况下,长时间将充电器空载连接在交流电源上。”该充电器的使用说明书中显示:“充电器的充电状态指示灯由红色转为绿色表明此时充电已完成。”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选择“充满自停”充电方式后,充电器指示灯从红变绿后的续充是否必要存在争议,且不同品牌充电桩续充时长差异过大不合理。如果商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由此产生的费用,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甚至可能涉及消费欺诈。
叶林表示,由于不同的电动自行车、不同品牌充电桩的续充时间有长有短不确定,建议商家在“红转绿”后采取技术措施让充电桩及时断电停止计费,就算充满程度存在误差,那也不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权益。只要有足量价格合理、性能良好的充电桩,能方便消费者随时充电,就算某一次没有完全充满而导致使用后电池没电,也可以及时满足消费者使用充电桩的需求。(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