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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鹿公司出售“裸车”引纠纷

2024-06-04 05:44 来源: 每日看点快看

此时,陈女士才弄清楚这辆电动自行车的“身份”。王先生告诉陈女士,骏鹿公司只提供给“沐兰米旗舰店”不带电池的“裸车”,电池由店家自配,若电动自行车出现问题公司可以解决,但无法换电池。陈女士向王先生提供了该车配置电池的参数后,对方回复称“电池是20安的,不可能跑80公里”。王先生还称,网上标价几百元的电池很多是翻新的,确实不安全,如果陈女士需要续航80公里的电池,公司可以定制,费用约1300元。陈女士拒绝接受骏鹿公司的解决方案。

得知骏鹿公司将“裸车”出售给商家后,陈女士仔细查看电动自行车发现,车上的电池根本不是由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的厂家所生产。“这样的电动自行车谁敢骑?还承诺假一赔十?”陈女士质疑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

记者致电骏鹿公司售后人员王先生,就骏鹿公司与“沐兰米旗舰店”的关系,是否知道电池来路等问题进行采访。王先生拒绝回答,表示需要了解陈女士的情况后回复记者,此后便杳无音信。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显示,陈女士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于2022年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项目包括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认证证书上标注的认证模式为:型式实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获证后监督上述产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电动自行车》要求。记者从该车产品合格证上看到,标注电池生产厂家为东莞市锂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型号为HW-48V6AH,电池容量为6AH/288WH。而该电动自行车实际配置的电池由广东惠州一家能源公司生产,电池型号为RQTB-48-20。

就骏鹿公司向经销商出售“裸车”的行为,记者从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电动自行车为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车上的蓄电池是重要零部件,其安全性需要通过检验和认证,必须按照认证目录要求整车出售,销售不配置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已构成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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