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里应外合套取保费
随着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旺盛的维修保养需求催生了不少汽修店。
相对于街边作坊式的汽修店,环境更好的大型汽修厂更加受到车主的信赖,尽管价格上普遍高出不少,很多车主还是宁愿“花钱买个安心”。但事实上,这可能只是消费者的一厢情愿。
天津河西的黄先生告诉记者,他为自己的汽车买了全险,前段时间出了一次事故,当时保险公司确实很负责任,但是需要黄先生在他们指定的维修站维修,黄先生接受了保险公司的意见。可是,车从汽修厂开出没几天就出现了行车熄火的问题。
之后,黄先生几次去该定点维修站都没能解决问题。最后,黄先生自己掏钱去4S店维修时发现,当时事故发生时本该替换的零件并没有替换。于是,他立即跟保险公司、汽修厂联系,但对方却说当时检查并没有问题,这次维修费用也不能走保险。
北京一位业内人士张先生告诉记者,许多保险公司的定损员还会和4S店修理厂、事故受损车车主达成协议套取“回扣”费用。“曾经我同事的车保险杠撞坏了,正常在外面厂家修理更换要花1500元左右。去了一家4S店后,定损员和他约好定损1500元,报给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则是3000元,中间多出来的1500元,定损员和他‘分成’。”
该业内人士说,有的修理师傅与定损员“合作”套取保费,他曾亲眼见过一辆事故车在拆解定损之前,店里的维修师傅抡着锤子,将原本完好的汽车水箱框架砸坏,然后定损员拍照定损,这样能向保险公司要更多的钱。车主就成了“冤大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交了钱。
马丽红说,如果“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汽修厂是保险公司指定的,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保险公司和汽修厂构成共同侵权。刑法和保险法对保险欺诈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如果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等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进行保险诈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