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便捷高效城际超快速充电网络
针对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布局,《实施方案》明确,以交通网络为依托,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从城市中心逐步向城区边缘、县城、乡村延伸,实现公共充电站覆盖更广、服务网络更完善。以“一枢”(交通枢纽)、“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布局。
新能源汽车“公路充电难”怎么解决?全区将通过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有效满足新能源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
《实施方案》提出,打造城际超快速充电网络,提升城际间的通达能力。在已实现在营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密提质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在车流量大的服务区配建超快充电桩;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其中小客车停车位按不低于2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先配置大功率快充;在车流量较大区域、重大节假日期间等适度投放移动式应急充电基础设施。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沿线要按一定的密度规划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具备条件的公路适度配置一批超快充电站。强化不同城市充电服务数据交换共享,加快充电网路智慧化升级改造,提升电动汽车在城市群、重点城市间的通达能力。北部湾城市群率先实现快速充电网络互联互通。
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能直接装表接电
部分新能源车主曾反映,在小区安装充电桩手续较为烦琐。对此,《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设施安装上,要求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在协调机制上,各市要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优化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和物业服务人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在服务保障上,推广“统建统服”模式;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因地制宜同步开展供配电设施建设,满足居民自用充电桩的报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