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老旧小区住户也享受到私人充电桩的便利,2021年,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整治工作中,将充电桩列为配套设施。今年10月底,福州市政府办公厅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应建设不低于20%的充电设施。同时印发《福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指南》,明确规定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无需部门备案。
福州市宏扬新城小区统建了9个充电桩。
目前,福建省各地正积极推进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新建小区,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与福州供电公司对接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等,在新建小区推广“充电设施统一建设、开发商统一回购、充电设施与车位统一销售”的模式;针对老旧小区,结合政府改造工程,由改造单位负责充电设施管沟预留、供电公司负责装表接电及业扩配套、国网电动汽车福建公司负责充电桩投资建设和运营。目前,福州市白马河新村、宏扬新城等老旧小区已有序新建公共充电桩。宏扬新城小区共11栋楼、600余户居民,新建的9个车位充电桩,就可以满足整个小区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去年以来,泉州市丰泽区住建局指导推动丰泽区物业管理协会制定了《关于丰泽区住宅小区地下室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丰泽区住宅小区地下室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统一安装实施细则》,并开展“充电桩进小区”试点小区建设,在保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切实解决“充电桩进小区”难的问题。上述两份文件明确,在住宅小区符合消防设施完善的前提下,由业委会或物业公司征求小区业主同意后,充电设施按照采取“严格设计、按图施工、全程监理、规范验收”方式进行建设,由原来的个人申请优化为物业批量申请,明确了施工材料、施工现场等的管理标准,并建立验收及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避免业主各自分散安装、拉设线路造成安全隐患。
业内人士指出,要破解小区加装充电桩难题,需要各相关部门加快出台统一规定,明确建设管理流程、明晰安装具体流程、明确各方监管职责、厘清安全责任归属等问题,既要方便业主安装,也要注意充电桩的安全。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充分利用闲置空地,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区域;在不具备加装充电设施条件的小区,可以在小区周边合理距离内增设公共充电设施。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时,统一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纳入改造范围,满足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