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谈女士提供了一份青岛市黄岛区消防救援大队的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其中显示:现场勘验北京牌小型轿车整车外部无机械碰撞痕迹,车辆外观后备箱过火致局部漆膜变色呈黄褐色,副驾驶一侧后轮上方漆膜过火脱落,底部靠近后轮塑料包覆件受热辐射影响融化脱落,其余部位未过火;驾驶室内前排区域有烟熏痕迹未过火,驾驶室及副驾驶室两侧遮阳板因高温致变形,后排座椅区域过火烧毁,后排车内顶棚织物过火脱落,后排受损程度重于前排。此起火灾的起火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12:40分,起火部位驾驶后排座椅下方区域,起火点位于驾驶室内后排座椅下方区域电池组位置,起火原因系电气故障引发火灾所致。
“车辆还在质保期内,我们又不是卖二手车,为什么要按二手车赔?”谈女士针对赔偿方案十分不满,认为出了这样的事故后,她不想再要这家公司的产品了,希望厂家能按照原车价赔偿,另外对她造成的损失,比如工程材料,汽车装潢等都按价赔偿,只有同意这个方案,她才同意拖车。“车在我们手里他们都不想赔,拖走肯定就更不赔了。”谈女士担心地说,北汽厂家负责人一直未出面沟通,北汽授权的单位仅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再无后续,她希望按原车价赔偿,其他损失据实赔付。
质保期内车辆自燃,消费者应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对此,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隋锡进分析认为,近年来,新能源车因电池原因发生自燃时有发生,像谈女士遇到的情况,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的法律规定,主张退车并返还购车款,造成人身及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