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通过这个平台,使用朋友姜某的账户参与竞拍,2021年9月18日以22.6万元拍得该车,另支付平台服务费、运费等3万余元。拍卖时,平台已明确展示16张事故照片,包含右后叶子板、底盘、安全气囊等多处严重受损部位,于某未实地看车,完全依据这些照片决定购买,法院认为他从一开始就知晓车辆是事故车及受损范围。
此外,于某当庭承认通过姜某的账户在该平台购买过十几辆事故车,修复后转卖,涉案车辆是其中第一辆。他还通过姜某联系维修,仅修复装潢涉案车辆就声称花费十几万元,涉及更换右后叶子板、底盘悬挂、安全气囊等关键部件。法院认为这些维修行为本身就证明他对车辆受损的严重性心知肚明。
法院还查明,特斯拉系统早在2021年9月就向原车主发送过“车辆被定为全损报废车”的邮件,于某作为长期从事故车平台购车的交易者,完全有能力核实这些信息,却选择刻意隐瞒。
>>法院判决——
卖家退还46.2万购车款
再赔偿买家138.6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明确指出,于某的行为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作为长期从事二手车交易的经营者,于某对车辆的全损性质及严重受损情况明知却刻意隐瞒,以“车况精品”“轻微瑕疵”等表述误导赵先生,导致赵先生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完成交易,且车辆多次出现故障、无法享受质保,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且于某所称“保险公司全损与二手车流通定义不同”的辩解不能成立。无论行业内对“全损车”存在何种俗称,车辆被保险公司推定全损这一事实直接影响其市场价值、安全性能及质保权益。于某作为专业交易者,有义务主动核实并披露,但其选择隐瞒关键信息,主观欺诈意图明显。2024年3月,一审法院据此判决:解除双方车辆买卖合同,于某向赵先生退还46.2万元购车款;鉴于欺诈行为的惩罚性,于某需额外赔偿赵先生3倍购车款,即138.6万元;赵先生需在收到款项后,将车辆恢复原状并返还于某。
于某不服一审判决,以“非经营者”“无欺诈故意”为由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25年6月24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律师提醒
买二手车务必做好这三点
留存书面证据
赵先生的代理律师、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周杰提醒广大消费者: 慎信“低价精品”说辞: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二手车往往暗藏风险,所谓“轻微瑕疵”可能是重大事故的幌子,一定要追问低价背后的真实原因。
全面核查车辆“身世”:务必通过保险公司查询理赔记录,到车管所核实过户历史,要求卖家提供完整的维修清单;对于新能源汽车,还要特别确认电池质保是否有效。
避免擅自改装原车:购车后随意改装轮毂、电路等部件,不仅可能影响车辆安全性能,还可能在出现问题时被卖家以此为由推卸责任。“二手车交易涉及专业知识,消费者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务必留存书面证据,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周杰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宁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