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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问答手册

2024-11-01 17:51 来源: 鲁网

鲁网11月1日讯2024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问答手册(第一批)

1.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到什么时间?

答:政策实施期从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下同)开始,最晚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结束时间将通过公告发布。

2.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范围?

答: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7月25日至各市政策实施截止日期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在山东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均为新乘用车),且在山东省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

3.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对车辆性质的要求?

答:转让旧乘用车以及购置新乘用车必须是个人消费者名下的九座及以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对营运非营运的使用性质无限制。

4.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标准?

答:对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燃油乘用车,购车价格8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3000元,价格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2000元;对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新能源乘用车,购车价格8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价格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10000元,价格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5000元。购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5.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对旧乘用车转让对象是否有限制?

答:申请人必须在政策实施期内通过出售方式,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申请人名下的旧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情形),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对旧乘用车转让对象没有限制。需要注意的是,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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