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补贴申请应满足哪些要求?
答:(1)补贴对象是个人消费者。
(2)旧乘用车所有权必须完成转让登记。
(3)新购置乘用车必须完成注册登记。
(4)转让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机动车行驶证》应于2024年7月25日至政策实施截止日期期间取得。
(5)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7.旧乘用车转让和新乘用车购置时间如何确认?
答:申请人持有旧乘用车日期及转让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日期为准。申请人购买新乘用车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新乘用车注册登记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记载日期为准。
8.通过什么途径申请补贴?
答: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按照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市级)选择补贴受理地,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报信息,并清晰完整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9.申请补贴资金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1)录入申请人身份信息及名下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Ⅰ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信息,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2)录入转让旧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转让登记日期等信息,上传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二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如《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三、四页记载该车在申请人名下的持有时间、转出时间等相关信息,也可作为辅助材料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