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方日报
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新政7月1日起实施
“久摇不中”直接领 取消节能车摇号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慧梓)5月3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下称《调控办法》)发布,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调控办法》明确,“久摇不中”个人可直接申领获得普通车指标,节能车增量指标无需摇号可直接申领,申请普通车增量指标无需个人居住证,夫妻之间可直接申领指标过户车辆。
广州自2012年7月起实施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原有办法将于今年6月30日到期。12年来,广州市中小客车保有量年均增长率由调控前的18.6%下降至调控后的5.7%,中小客车保有量增长速度得到调控。《调控办法》各项措施表明,广州市将继续调控燃油车增量指标,对节能车指标和新能源车指标给予政策倾斜,以引导市民优选环保车型,优化小客车能源结构,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和车辆节能减排。
《调控办法》修订了原有的“阶梯摇号”政策。广州市自2020年1月起实施个人增量指标阶梯摇号措施,原规定每摇号24次(即2年)可增加1个摇号基数序号,即增加1个摇号阶梯。《调控办法》调整为每摇号12次(即1年)增加1个摇号阶梯,进一步提高长期摇号不中个人的中签概率,以兼顾摇号的公平和效率。
对于“久摇不中”的情况,结合前期收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调控办法》新增了个人累计摇号次数达72次以上可直接申领获得普通车增量指标,且不占用全年配置额度的规定。这意味着,累计摇号次数达72次以上的市民,无需再摇号和竞价,可直接通过申请获得指标。
《调控办法》取消了节能车摇号。截至目前,节能车增量指标“逢摇必中”现象已持续一段时间,结合公众意见,为方便市民办理节能车上牌,并综合平衡国家和省有关促进汽车消费和节能减排的关系,《调控办法》明确了节能车增量指标可直接申领。今年7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节能车登记的,均可凭车辆信息直接申领指标。
考虑到上述规定,《调控办法》将普通车增量指标年度配置额度设定为8万个,其中摇号指标和竞价指标各4万个,引导市民购买节能环保车型,保持对普通燃油车的适当调控。
居住证将不再作为个人申请普通车增量指标的条件。《调控办法》取消了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的条件,与小客车上牌登记取消居住证明事项保持衔接。非本市户籍人员满足“近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的条件,即可申请普通车增量指标。
夫妻之间变更登记可直接申领指标过户车辆。《调控办法》明确,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变更至名下无车一方的,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方便夫妻之间车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