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内蒙古日报
严禁“一刀切”式措施
内蒙古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 本报5月31日讯 (记者 高慧)5月29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公安厅、邮政管理局印发《关于优化城市配送、邮政快递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不断提升城市配送和邮政快递服务水平,破解交通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异化管理措施,对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不限行;优化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和邮政快递配送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运车辆,鼓励配送货车采用标准化车型;严禁采取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式措施。支持冷链物流发展,进一步放宽对冷藏运输车辆的限制,鼓励参照新能源配送货车进行管理。
《通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证(码)核定线路等信息推送给互联网地图企业,精准引导配送货车出行。同时依托物流园区(综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邮件管理部门)、末端配送网点为核心的城市配送网络,推动形成有机衔接、层次分明的分级配送体系,从源头减少中心城区货车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