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李洪涛)近日,吉林长春一位网约车司机遭遇交通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时发现,自己租车的公司竟然悄悄退保了商业车险,转而“投保”了一种类似保险的“车辆安全统筹”,致使理赔服务大大缩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网约车购买“车辆安全统筹”能否给司机和乘客提供保障?《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就此展开了深入调查。
一场事故引发“保险”争议
去年10月14日,付先生从长春琦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越租车公司)以首付款1.3万元、每月4278元的租金,租赁了一辆比亚迪网约车,合同期3年,期满后付先生获得该车的使用权。租车前,琦越租车公司于同年9月28日为该车投保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新能源汽车商业车险。
12月25日,付先生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付先生联系保险公司出险时,被告知投保人已经退保。琦越租车公司随后也承认了退保一事,告知付先生该公司于10月24日为该车辆购买了华耀运输服务(吉林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耀公司)的“车辆安全统筹”。
此前,付先生与琦越租车公司在签订《长春市汽车租赁合同》时约定了维修的4S店。事故发生后,华耀公司指定提供维修服务的却是一个小修配厂。付先生对此产生疑问,向金融监管总局吉林监管局咨询华耀公司的相关情况。该局答复称“华耀公司不是保险公司,不具有经营保险业务的资质”。
得知该情况后,付先生要求与琦越租车公司解除租赁合同,遭到拒绝。12月29日,付先生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解除汽车租赁合同,要求琦越租车公司退还首付款,并将车辆返还给琦越租车公司。
“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
付先生称,琦越租车公司此前为其所租车辆投保人保公司的商业车险,每年保费为8142元,而购买华耀公司的“车辆安全统筹”,每年费用为6383元,便宜了17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