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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回收事故车,还有这好事?

2023-09-20 07:07 来源: 每日看点快看

事故发生后不久,陆小军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是泰州市高新区的一家汽修公司,可以全款收购他那辆已损毁的奔驰轿车,前提是获得事故赔偿请求权。想到自己工作忙,没时间做事故理赔,如果交给汽修公司办理各种手续,既省去了麻烦,又能快速拿到一辆新车,一举两得,陆小军便痛快地答应了。

此后,陆小军在汽修公司所在地签订了一份《车辆收购及权益转让合同》,约定由陆小军向汽修公司转让事故车及所涉全部权益,汽修公司为陆小军提供一辆同款新车,并代为缴纳购置税和保险。

2018年7月3日,汽修公司履行合同约定,为陆小军购买了一辆同款奔驰新车,价格为28.88万元。同年7月13日,汽修公司聘请律师,以陆小军的名义向靖江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货车司机、货车所属公司、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用。靖江市法院受理后,委托某二手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了车损鉴定,认定该车损坏零件200余个,损失价格为36万余元。

因评估维修价明显高于市场新车价,保险公司不服,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靖江市法院认为,鉴定程序合法规范,因事故车辆为奔驰品牌车,“零整比”较高,评估的维修价在合理限度内超过新车价,并无不当之处,对保险公司的申请不予采纳。

保险公司:重购新车28.88万元,修车要花36万元?

2018年12月12日,靖江市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保险公司赔偿陆小军车辆损失36万元。事已至此,保险公司只得按照判决书认定的价格进行理赔。但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却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车主陆小军竟然“人间蒸发”了。

原来,陆小军做生意欠了不少外债,资金链断裂后索性跑路。至于赔偿款,在他看来,那是汽修公司与保险公司的事,已与他无关。

因找不到陆小军,法院将36万元执行款退给了保险公司。但如此一来,汽修公司便拿不到这笔赔偿款。2021年1月,汽修公司向泰州高新区法院起诉,要求陆小军给付车辆保险理赔款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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