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右江日报
哥哥当“教练” 弟弟来学车
乐业交警通报一起非法练车案件
本报讯(记者 梁力升 通讯员 马振山)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员在学习驾驶技术时,须有专职教练指导,使用专门教练车,且在专设的场地和道路上教学。然而,日前乐业县却出现了这样的一幕,无教学资格的哥哥在道路上给未取得驾驶证的弟弟当“教练”,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8月12日10时许,乐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平寨村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走走停停,行驶缓慢,便将该车拦停检查。当执勤交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员却支支吾吾,拿不出有效证件,这时,副驾驶位置上的一名男子却将自己的行驶证和驾驶证交给了执勤人员。
这一幕引起了执勤交警的警觉。交警在询问后得知,驾乘双方是兄弟关系,副驾驶座上的哥哥有驾驶证,驾驶座上的弟弟还未取得驾驶证,弟弟正准备考科目三,为了能增加考试通过率,就让哥哥带着练车,于是,哥哥就临时充当教练员,在副驾驶室上指导,弟弟则驾驶汽车在道路上练习。
执勤人员当场对兄弟二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行为不仅违法,还给道路行车安全带来隐患,如遇突发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兄弟二人当场意识到错误,并保证今后不再非法练车。
在这起案件中,弟弟无证驾驶,哥哥将车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均违反了法律规定,兄弟二人也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交警提醒,学习驾驶技术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在专业教练员的指导下循序渐进地进行,广大驾驶员要杜绝一切非法练车行为,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