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济南市商务局发布《济南市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公告》,活动从2025年1月1日开始,最晚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在此期间,个人消费者依照要求,报废旧车再购买新车,将最高获得2万元补贴。补贴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在实施期内,额满即止。
公告中明确表示,对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个人名下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济南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含2.0T,下同)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特别需要注意,报废的旧车必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补贴标准分为两种,一是对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二是对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另,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将不给予补贴。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请于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选择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济南市为补贴受理地,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济南市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公告
一、补贴时间
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开始,最晚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二、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个人名下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济南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含2.0T,下同)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