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
报废的旧车必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三、补贴范围和条件
(1)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
(2)申请人报废、注销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3)申请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报废旧车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时间为准,购买新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注册登记时间以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上述材料均应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开具。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取得全部上述4类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旧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5)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银行卡号(Ⅰ类借记卡)及开户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