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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将印发实施

2024-05-24 10:49 来源: 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拂晓报

(上接1版)

《工作方案》提出了2024年至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废旧家电(家居)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等目标,并从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焕新”等3个方面提出16条举措,可以概括为“三大行动”。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从加大财政支持、联动金融政策、做好标准引领、完善报废体系、促进二手车交易、培育二手车主体等6个方面推动汽车换“能”。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鼓励各县区、园区发放汽车消费券,各地财政对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的5%,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可达销售价格的6%;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可达新能源乘用车销售价格的8%。

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行动。从突出惠民政策支持、支持家电回收发展、完善家电回收网络、培育家电回收主体、提升家电售后服务、畅通以旧换新链路等6个方面推动家电换“智”。支持各县区、园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促进家电以旧换新,财政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的10%。

实施家装消费品“焕新”行动。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便民服务、培育家居新增长点、优化市场环境等4个方面推动家装厨卫“焕新”。支持各县区、园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促进家装厨卫“焕新”,财政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标准可达销售价格的10%。

《工作方案》还明确提出,从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强化联动合作、广泛宣传动员、加强督促落实等5个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促进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

(本报记者 曾庆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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