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九项硬措施》第二条规定,严禁在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确需停放的,应征得该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且应独立设置,与其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区域采取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完全防火分隔,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智能充电和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但记者通过采访得知,该小区入住情况尚不满足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要求。且在这些走访的架空层中,记者发现并没有独立设置停车处,也没有与其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区域采取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完全防火分隔,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智能充电和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
针对下一步如何整改,记者采访了白沙街道办事处白沙坊社区工作人员。“街道包括我们社区已经多次督促物业整改,物业给我们的答复是,他们正在跟业主沟通,准备在室外搭建停车处,后续我们也将会督促他们进行整改。”白沙街道办事处白沙坊社区工作人员说道。
5月9日18时,记者收到白沙坊社区工作人员反馈称,15:40分,由美兰区消防、白沙街道、白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白沙坊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到金龙苑小区,现场初步形成以下决定:
首先,由物业发布温馨提示告知业主5月11日早上9点前将电动车挪出架空层。
其次,要求物业在金龙苑小区内划出多片停车区域供业主挪出电动车进行停放。
最后,对于5月11日早上9点之后未挪出架空层的电动车,白沙坊社区工作人员会进行拍照上报,届时街道将组织城管、消防部门、派出所等进行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