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新乡日报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哲)“这一片儿都是老旧小区,以前大家的电动车没地方充电,只能从家里扯根线,或者干脆把电瓶拎到家充电,费事费力又不安全。小区改造时,将智能充电设施安在了家门口,确实方便了许多!”居民李先生每天下班回来,只需连接上单元楼前的充电设施,扫一扫二维码,就能轻松地给电动车充电。
日前,记者了解到,为了使更多群众能从中受益,我市将支持新建的智慧高速、多式联运等智慧交通项目争取省级财政补助,并将充电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城市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支持现有加油(气)站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公共充电站;根据充电设施项目建设需求,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按照加油(气)站用地供应模式,优先保障国(省)道沿线充电站建设用地;建成小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增设充电桩,在取得业主单位同意及满足相关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将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自行建设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