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滚动 | 上海 | 政务 | 评论 | 国内 | 社会 | 政法 | 国际 | 军事 | 财经 | 体育 | 娱乐 | 历史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曝光 | 微博 | 专题 | 旅游 | 彩票 | 健康 | 百货 | 导购

海报车闻 | 新车还没开出4S店就降了1.7万元 车市价格战中消费者如何维权

2024-03-06 10:20 来源: 大众网

对于目前出现的问题,吉利银河西安国利体验中心市场总监王先生说,作为经销商,他们绝对不会隐瞒车辆官降的消息,“厂家3点多发布的,客户是4点多开的票,卖出去的时候,我们不知道新款的信息,这里面存在一个时间差,是经销商和厂家的沟通有问题才出现这样的情况,店里不希望这样。除了王先生,前面还有订车没有提车的客户,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已给厂家反馈,希望在最短的时间里有个让顾客满意的解决方案。”

4S店涉嫌消费欺诈

进入2024年后,比亚迪将2023年的“油电同价”策略调整为“电比油低”,并打响了龙年春节后车市价格战的“第一枪”。2月19日,比亚迪宣布推出7.98万元的秦PLUS DM-i荣耀版、驱逐舰05荣耀版车型,新车以低于同级别燃油车的价格上市。同日,五菱汽车、哪吒汽车、长安启源、别克品牌等自主、合资品牌车企纷纷跟进。

3月,车企降价又迎来一个小高潮,先后有9家车企跟进,据海报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降价潮集中在新能源车领域,基本上降幅都在1万元以上,最高现金优惠已达4.7万元。

不少老车主在网上发帖抱怨,才提车没多久就遇到车型降价,感觉被“背刺”,但一些提车已经一两个月的车主只能用“早买早享受,晚买享折扣”来自我安慰。

不过王先生遇到的这种极端案例并非一句“早买早享受,晚买享折扣”就能一笔带过,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4S店的销售行为可能构成消费欺诈。

付建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欺诈、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如果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消费决策,这就可能构成消费欺诈。对于新款车型的上市信息,如果4S店事先知晓,并且这一信息对于消费者的购车决策具有重要影响,那么4S店就有义务向消费者如实告知。如果4S店故意隐瞒这一信息,导致消费者错过了选择新款车型的机会,那么4S店的行为就可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查看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