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在2025年9月10日至9月30日之间。本次活动参与企业为青岛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青岛市。
(三)机动车商业保险仅允许上传一份,重复投保的商业保险不计入保险费合计。机动车保险单日期在2025年9月10日至9月30日之间,保障期限为1年,被保险人需签订保险补贴诚信承诺书(附件2)。
(四)活动期间每周三上午10时投放补贴额度,补贴资格按照申报人完成材料提交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活动资金额度用完或活动时间截止即为活动结束。审核判定为不合规的补贴申请视为放弃资格并关闭申请,实时释放相应额度。
(五)消费者提交的材料符合本细则规定,上传及修改满足相应时限要求。
(六)本细则所称乘用车,包括国家标准GB/T 3730.1-2022《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中第4.1.1款至第4.1.4款所定义并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802-2019《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第4款定义的小型、微型客车。
(七)如有活动规则、期限调整,另行公告明确。
申领流程
拟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购置新乘用车并在青岛市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签订保险补贴诚信承诺书。活动资金额度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个人消费者最晚于2025年10月15日前登录“汽车之家”App,点击“国家补贴”按钮或搜索“青岛汽车消费补贴”等关键词,进入活动专题页面准确填报信息,并清晰完整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录入本人身份信息及名下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Ⅰ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信息,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及银行卡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录入购置新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购买、注册日期等信息,上传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发票联”)、机动车商业保险单(限一份)、《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二页,可容缺)和保险补贴诚信承诺书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