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实施方案》提出,出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最高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报废的9个农机种类基础上,新增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等6个农机种类纳入补贴范围。充分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更新老旧农机积极性,加快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报废淘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2024年报废农业机械增长50%以上。
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省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消费品以旧换新分领域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支持范围、支持标准,优化申请审核、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补贴政策一致,举办丰富多彩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活动,确保“月月有活动、周周有场景”,督促指导地方用好用足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额度。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性、积极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举措,明确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创造力,结合实际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