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城汽车(601633)被南方电网“拉黑”的消息引发了市场和交易所的高度关注。8月21日上午,长城汽车就该事件作出回应。
事件起因源于8月14日,南方电网在其官网发布了一份供应商处理公告,其中长城汽车因“供应商发生重大失信行为,且影响恶劣”被南方电网处以“不接受投标”的措施,处理期限为24个月,处理范围为南方电网公司范围,起计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
南方电网在公告中所使用的“重大失信行为”“影响恶劣”等字眼,引发了市场对长城汽车经营管理的诸多猜测,而对于该消息,此前长城汽车并没有发布相关公告进行披露。“长城汽车和南方电网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或许没有达到必须披露的程度。”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如果相关事件对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监管机构要求其披露,那么上市公司应该及时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8月20日晚,上交所就长城汽车舆情相关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次日上午,长城汽车在微博平台进行了回应。相关文件显示,在2022年11月招标中,公司中标35台坦克500车型,在车辆交付过程中因工作疏忽,出现了交付物与标的物存在差异的情况。发现该问题后,经与南方电网确认,长城汽车已对差异部分进行了补偿。
既然是2022年的招标,那么交付过程发生在何时?为何今年6月就已经“拉黑”长城汽车,过了近两个月时间才公告?对此,《大众证券报》记者致电南方电网供应商热线,工作人员始终答复“以您现在看到的公告信息为准”。
随后,记者致电长城汽车证券部,对于公司是否在6月份就已经知晓被南方电网列为“不接受投标”的供应商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那是南方电网的行为,并不清楚南方电网发的东西。”对于具体的交付时间,以及此次合作产生的问题是否对公司或南方电网造成较大影响,其表示以公司发布的声明为准。
《大众证券报》注意到,今年上半年,在国家电网2024年第十四批采购(普通车辆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中,长城汽车的名字12次出现在“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所对应的物料包括“越野客车,轻型四驱”“工程用车,汽油客车工程车,厢式”“电动汽车,纯电动斗式皮卡”等。
记者 陈陟 实习记者 黄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