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滚动 | 上海 | 政务 | 评论 | 国内 | 社会 | 政法 | 国际 | 军事 | 财经 | 体育 | 娱乐 | 历史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曝光 | 微博 | 专题 | 旅游 | 彩票 | 健康 | 百货 | 导购

三部门:鼓励研发智能网联化电动自行车

2024-05-09 00:40 来源: 北京商报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条件》为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鼓励优秀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积极申请规范公告,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确保始终符合规范条件的要求,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对于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将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相关新闻

强制性国标来了!事关电动自行车电池安全

日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技术规范从单体电池和电池组两个层面规定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其中单体电池方面主要考虑了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标志6项安全要求;电池组主要考虑了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热扩散、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标志等7个方面22项安全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技术规范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中规定的最大输出电压不超过60V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不适用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使用的锂离子蓄电池。根据规定,该标准实施后,国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都必须符合其要求。

据悉,国内主要电动自行车品牌发布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型中,配备锂离子蓄电池的比例超过20%。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上一页 1 2 3
查看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