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大力推动智能制造
工艺装备方面,《规范条件》要求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金属料件切割、弯曲、焊接、电泳设备或生产线,焊接自动化率达到70%以上,鼓励采用自动焊接机器人。企业具有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必要检验检测设备,以及充电器、电池等零部件必要测试能力,设备原值不少于100万元。
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方面,新规鼓励企业大力推动智能制造,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产品研发、生产运营、营销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数字化升级。企业应采用三维软件进行造型设计,配备并使用ERP(企业资源计划)、MES(生产执行系统)。企业生产或采购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应依标准进行编码标识,推动电池信息溯源管理。
对于老旧蓄电池该如何处理,新规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企业应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自建、委托、合作等方式提供老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加强废锂离子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引导消费者规范安全移交废锂电池,鼓励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控管理。
抵制提高蓄电池容量等行为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条件》明确企业应建有完善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建立完善国际销售渠道。企业应将锂离子蓄电池使用及回收风险在整车产品说明书显著位置予以说明。
对于经销商部分违规篡改的行为,新规表示,企业应加强经销商管理,督促经销商抵制提高蓄电池电压容量、解除限速等违规篡改行为,为消费者提供规范使用和维护保养知识,并提醒消费者安全使用锂离子蓄电池等蓄电池产品。企业随车搭配或赠送的头盔需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