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国都市报
昌江发布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若干措施
最高可奖1.2万元
南国都市报4月29日讯(记者 程小丹)近日,昌江发布2024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若干措施,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据悉,在昌江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上牌,最高可获1.2万元奖励。
根据此次发布的措施,2024年在昌江汽车经销企业购买货运、客运和环卫新能源汽车新车,每辆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分别给予0.7万元、0.9万元、1.1万元奖励,在昌江初次上牌的再额外奖励0.1万元。除货运、客运和环卫外的新能源汽车新车,每辆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分别给予0.3万元、0.5万元、0.6万元消费券奖励(奖励总量限额300辆)。
此次发布的措施对首次升规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汽车经销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2024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汽车经销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今年销售新能源汽车的昌江汽车经销企业,按照售车发票金额给予每辆0.1至0.5万元奖励。此外,对2024年在昌江举办时间不少于2天、参展车辆不少于30辆的汽车展销活动的主办单位,按照举办地在县主城区、县主城区外分给予0.5万元、1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