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记者 陈燕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等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最高享补贴10000元。
以旧换新无疑为车市带来政策“红包”。广西认真落实国家《实施细则》,做好政策落地衔接,推进汽车报废更新。此外,落实国家鼓励置换更新部署,率先启动广西“焕新启程·驾驭精彩”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对汽车置换更新消费给予购车补贴。从4月28日起,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2000-5000元购车补贴。
在以旧换新大行动中,车企也希望借此契机促进销量增长,纷纷推出了不同程度的配套优惠政策。
南宁市春季惠民车展。广西桂物机电集团供图
购车补贴活动来袭
4月22日,广西商务厅发布《2024年广西“焕新启程·驾驭精彩” 汽车以旧换新购车补贴活动公告》。
此次活动的补贴对象为按活动规则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上广西牌照的个人消费者。
活动发放2000-5000元“以旧换新”购车补贴,名额7500份。消费者按照新购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对应档次进行申请,一名消费者仅限申请1次补贴,单次限申请1台乘用车新车补贴。1辆乘用车旧车仅可参与1次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申请,不得同时参与国家更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