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滚动 | 上海 | 政务 | 评论 | 国内 | 社会 | 政法 | 国际 | 军事 | 财经 | 体育 | 娱乐 | 历史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曝光 | 微博 | 专题 | 旅游 | 彩票 | 健康 | 百货 | 导购

最高可享1万元!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来了

2024-04-27 01:17 来源: 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重庆晨报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补贴申领流程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个人身份信息;

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相关材料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据央视新闻

1
查看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