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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隐秘角落的“冷门”交规

2024-04-12 11:39 来源: 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济南日报

繁忙的都市街道,车流如织,行人匆匆。每一位司机,无论是新手还是老手,都自信地操纵着自己的座驾,穿梭在大街小巷之间。然而,在这些熟悉的道路之上,总有些“冷门”的交通规则,它们不常出现在宣传海报上,也不常被交警提起,却能在不经意间,成为引发事故的隐形杀手。

今天,就让我们邀请交警部门相关人士,揭开那些即使是老司机也可能忽略的“冷门”交规——

○冷门交规一○

此“应急”非彼“应急”

司机误读:在高速公路上,“困了停车歇息”“换驾驶人”“设导航查地图”“打电话”“为小孩换尿布”,甚至“方便”等,都算紧急情况,可以在应急车道停车。

交警解读:错!这是部分驾驶人自认为的紧急情况,都不算是紧急情况。此时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都是违法的,并且危险重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否则,将面临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且驾驶证将被一次记6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所谓紧急情况有三种:一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

放;二是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

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三是驾驶人因为身体原

因不能正常驾驶。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

者出现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的,应

当按照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的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提醒后方来车注意安全;夜间及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占用应急车道有什么危害?●延误紧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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