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环境报
分析比对发现异常 直奔现场锁定证据
青岛市南严查重柴货车OBD造假
◆夏睿宏 王海鹏
山东省青岛市近日严查重型柴油货车OBD造假行为,对涉嫌擅自改装车辆排气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使用尿素的某运输公司进行了处罚。
今年1月中旬,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以下简称市南分局)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对辖区内重型柴油货车进行非现场检查,发现某运输公司所属的个别车辆长期往返于市区与周边区市,但车辆反应剂(尿素)剩余量长时间保持在固定数值。同时,温度传感器无上传数据,涉嫌擅自改装车辆排气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使用尿素。
非现场执法掌握初步线索后,市南分局成立办案小组,待被锁定车辆停放于周边区市后,1月31日一早,办案小组百里奔袭直奔车辆停放地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现场共停放4辆重型柴油货车。其中,一辆柴油货车在尾气后处理装置温度传感器上加装螺杆,将后处理装置温度传感器垫高约5厘米,使温度传感器无法发挥作用,导致尿素液无法正常喷射,不正常使用尿素。办案小组迅速进行现场勘验,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调查询问笔录。
经核查,运输公司驾驶员为减少尿素使用,擅自对车辆排气污染控制装置进行改装。该运输公司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该运输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市南分局责令该运输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规定并综合考虑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持续时间、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改正态度等裁量因素,处罚款1000元。
该案件当事人对擅自改装车辆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行为供认不讳,在充分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的前提下,市南分局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件启示
智慧监管精准查处
控制重型车污染物排放一直以来都是移动源污染减排的重头戏。然而,重型柴油货车存在注册地与停放地不一致、流动性大、跨区域作业、改装简单、难抓现行等特点,给日常执法监管带来较大困难。针对上述情况,市南分局精准查处重型柴油货车OBD造假行为,对日常执法监管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是强化非现场执法检查,赋能环境执法监管。市南分局打造非现场监管模式,通过建立大数据分析精准执法机制,对遥测、定期检测、路检路查等各类排放数据关联分析,及时发现数据异常的检验机构、高频超标车所在企业,保障生态环境执法实现精准执法、智慧监管,使机动车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二是直奔现场抓现行,及时固定违法证据。针对非现场执法发现的线索,能否及时核查清楚、固定违法证据,是关系到案件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市南分局在锁定涉案车辆停放地后,百里奔袭、雷霆出击,第一时间核查清楚违法线索并通过现场检查笔录及调查询问笔录固定证据。在铁一般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当事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三是顶层设计强优化,筑牢执法监管根基。针对重型柴油货车监管难的特点,为有效破解“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没发现”的难题,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在今年年初制定了《关于开展重型柴油货车OBD弄虚作假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对存在OBD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可跨行政区域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以指定管辖的方式有效解决了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执法权限问题,有力推动了重型柴油货车的监管工作。
四是执法与服务并重,切实提升服务质效。在现场核查中,市南分局从重型柴油货车温度传感器规范使用、排气管道连接、是否存在外接OBD控制、尿素控制模块、尿素管路使用情况、车载终端通讯连接情况等入手进行重点查验,做到“一次核查,全面体检”。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向公司负责人、驾驶员宣讲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和污染防治知识,进一步提升当事人自觉守法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