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记者从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为促进中山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体系,该局于近日组织开展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将对中山市范围内建设的公共充电设施(包括公用充电设施和专用充电设施)进行扶持,按照充电基础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
从申报条件来看,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主要支持接入市级管理平台(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省级管理平台(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简称“粤易充”平台),且接入“粤易充”平台时间为2023年(具体以平台出具接入证明上的时间为准)的公共充电设施。
从扶持标准来看,充电基础设施按其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按直流充电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超过4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执行。超级快充等新技术(单枪功率可达到360千瓦及以上)和换电站设备参照直流充电桩不超过2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