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本月起,全国首个《新能源汽车车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指南》(下称《评价指南》)团体标准在深圳开始实施。《评价指南》聚焦新能源车内空气质量控制和检测,为其健康评价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将有利于新能源车企以更高标准提高车内空气质量,最终让消费者获得更优选择。
该标准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共同提出,多家车企和检测机构参与编制,是国内首个针对新能源汽车车内空气质量健康,同时涵盖污染物限值指标和检测方法的团体标准。该标准以鼓励提倡的方式,引导行业内企业自觉、自愿执行。主要适用于评价销售的新能源汽车车内空气质量,使用中的车辆和其他类型车辆也可参照使用。
据编制组工作人员介绍,《评价指南》正文共分为六部分内容。其中,在车内污染物限制要求部分,《评价指南》对标了国内外十余项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在现行国标8种污染物的基础上,增加了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指标,并对污染物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的限值要求在《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的基础上进行了收严。
在检测方法上,接轨国际标准《道路车辆的内部空气 第1部分:整车试验室 测定车厢内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规范与方法》(ISO 12219-1:2021)的高要求,完善受试车辆、整车试验室、辐照装置和采样装置的技术要求,保障消费者环境健康。
蔡敏玲 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