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月5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流通市场摩托车轮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记者了解到,此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两批次,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强度性能、标志。
据介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流通市场摩托车轮胎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20%。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518-2020等标准要求,对断面宽度、外直径、强度性能、胎面磨耗标志、外观质量等项目进行检验。本次抽查发现涉及安全性指标的项目有1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强度性能;另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使用性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标志。
不合格产品包括:澄迈县老城长运销售店销售的“魔力金刚”摩托车轮胎(生产企业:天津市晟祥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3.00-10;生产批号:SX2210A05)标志项目不合格。据了解,标志中的信息标注不全或标注不规范会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正确选购及使用。
儋州那大李秀风修理店销售的“建达王”摩托车轮胎(生产企业:安徽艾斯顿轮胎有限公司;规格型号:3.00-10;生产批号:0523),强度性能项目不合格。记者了解到,摩托车轮胎在行驶过程中要承受复杂路面的震荡和撞击,强度性能不合格会对整车及人员安全形成较大的隐患。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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