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阳泉日报
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相关情况
本报讯 2023年12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情况。
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工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广大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市在高速公路封闭测试、车城网建设、载人商业化收费出行服务、低速无人车商业化运营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立法保障工作,既是探索新兴领域立法的客观需要,也是通过立法解决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更是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经过认真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修改完善,2023年11月30日,《办法》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12月8日正式公布,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内容共有六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车路协同基础设施、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特色和亮点方面,一是实行全域开放,明确规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在本市具备支撑自动驾驶及网联功能实现的行政区域内全域开放;二是实行测试互认,明确规定,已经在其他省、市进行道路测试,取得准入和测试牌照的智能网联汽车,经省、市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准予在本市具备支撑自动驾驶及网联功能实现的行政区域内进行道路测试;三是突出商业化落地目标导向,规定了相关主体从道路测试升级为示范应用、示范运营和商业化运营的条件和要求,在不违反相关上位法规定的前提下,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的平稳过渡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吴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