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天津日报
促进交易流通便利化
明起我市二手车周转指标总量限制放开
万红
本报讯(记者 万红)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日前,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共同修订了《天津市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通过相关网站正式发布,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放宽了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以下简称周转指标)的申请条件,放开了周转指标总量限制,将更好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
市交通运输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周转指标是限购城市为保障二手车行业稳定经营推出的配套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属于我市首创。我市自2014年开始实施周转指标以来,截至目前共为1500余家经营企业配置了25.6万个周转指标,先后登记25.1万辆小客车,其中20.8万辆已实现最终销售。
《办法》实施后,周转指标将不再限制总量,由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共同管理。今后,周转指标还将引入市场机制,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外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商务部门备案的合法二手车经营企业,均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周转指标。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经营企业需要申请周转指标配置的,可向市商务部门提出申请。首期,全市共有40余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具备周转指标配置资格,近700家二手车经营企业具备周转指标申请资格。
市交通运输委有关负责人提示,《办法》实施后,二手车经营企业可使用周转指标购买我市或外地牌照的非营运二手小客车,购买外地车辆需符合我市现阶段实施的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的周转指标仍实行无偿配置,不收取任何费用。市民、企业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咨询或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