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续航要求更高、换电汽车入围、新增低温里程衰减率指标……12月11日,工信部、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与之前相比,此次发布的《公告》保持主体框架基本稳定,调整的指标充分参考已经实施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双积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政策,同时预留了过渡期。
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不仅有利于稳定汽车市场、引导技术进步、引导企业保障产品安全,也有利于引导节能消费。
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
《公告》对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四类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
例如,在新能源乘用车方面,《公告》明确,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
在新能源客车方面,《公告》则提出,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
据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与之前相比,此次发布的《公告》主要修改体现在适当提高了现有技术指标要求、新增低温里程衰减技术指标要求、明确换电模式车型相关要求三个方面。
具体来看,在适当提高现有技术指标要求方面,综合考虑技术进步和未来发展等情况,《公告》提高了整车能耗、续驶里程、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现有技术指标要求。燃料电池汽车方面,结合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工作进展,优化了燃料电池汽车纯氢续驶里程、系统额定功率、系统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之比等指标要求,补充了燃料电池启动温度、燃料电池电堆额定功率密度、系统额定功率密度等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