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太原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张昕)居民刘女士晚饭后在小区里散步,突然迎面驶来一辆开着远光灯的汽车。灯光异常刺眼,她瞬间看不清周围情况,非常危险。11月1日晚发生的这一幕,给广大司机提了醒:夜晚小区行车,尽量不要使用远光灯,容易引发事故。
“当时,远光灯的灯光晃得我啥也看不见。”刘女士住在西华苑三期,提起那天的经历还是一肚子气。当天晚上她在楼下散步,偶尔有车驶入小区,车速也不快,并不影响。可是,一辆黑车驶来,却开着远光灯。当时,被两束强光直射,眼前白花花一片。她只能用手臂挡住眼睛,尽量往旁边的绿化带靠,这才避免被撞。过了好一会儿,视力才恢复。
朱女士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她抱着孩子刚下楼,就被一辆车的远光灯晃了眼,孩子“哇”地哭了起来。然而,司机没有切换近光灯,反而鸣汽车喇叭。“小区里开远光灯,太没有公德心。”为这事,她曾在微信朋友圈吐槽,结果引起不少邻居的共鸣。
接到居民反映,御德苑社区网格员靳如昕咨询辖区交警后,在网格群里提醒:机动车的远光灯,一般在野外会车或道路光线昏暗时使用。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市道路以及小区内行车,不要随意开远光灯。正确的做法是,开近光灯,缓慢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