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法治时报
省交警总队公布涉摩托车典型事故案例
5起事故致5人死亡
未佩戴安全头盔是主因
本报讯(记者张英 通讯员周平虎)9月22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近期5起涉及摩托车的典型事故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9月16日22时,我省某市道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摩托车单方事故,事故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摩托车驾驶人存在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9月14日9时,我省海榆中线某路段村口处发生一起拖拉机与轻便摩托车相撞的事故,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死亡。摩托车一方存在未确保安全横过道路、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9月11日12时许,我省某城市道路环岛处,一辆摩托车逆行碰撞到一辆小型客车,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摩托车驾驶人为未成年人,且未佩戴安全头盔。
9月9日8时许,在我省国道文临线某路段,一辆摩托车进入交叉路口时未让优先通行方先行,导致其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9月7日5时许,在我省省道某路段,一辆摩托车进入交叉路口时未让优先通行方先行,导致其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交警提醒:驾驶摩托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一方应让直行一方先行;横过道路时,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做到“一停二慢三通过”。此外,驾驶摩托车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