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沧州日报
未规定品牌和车型
市区出租车更新 支持绿色能源车
本报讯(记者丁猛 通讯员张荣华 马天一)记者昨天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扎实做好中心城区出租车经营权配置和车辆更新工作,保障车主更新需求,提升公众出行品质和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新一轮更新车辆选用标准方案。
新方案只规定了更新车辆的选用标准,未对更新车辆车型、品牌作出要求。出租车经营者在严格遵循更新车辆选用标准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更换车辆车型、品牌。根据新方案,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更新鼓励支持清洁能源(双燃料)车型或新能源车。相比燃油车,新能源车具有运营成本低、质保周期长、保养成本低、行驶更平稳的优点,大部分车型还配备有直流快充和交流慢充两种充电方式,30分钟最快可充至80%。
出租车清洁能源车型选用标准为:整车销售企业销售的双燃料五座三厢轿车,车辆符合国家质量认证及国家汽车强制检验要求,轴距≥2600毫米,发动机排量≥1.6升,尾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预留车载智能设备、计价器、顶灯接口和空间;具有《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本》;车体颜色为我市出租车统一外观颜色。
出租车新能源车型选用标准为:符合工信部新能源公告目录和满足出租车行业需求的纯电动汽车;车辆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8年免费质保;核定座位数为5座(含驾驶员)的三厢乘用车,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行李箱容积不小于400升;电池续航里程不低于400公里;能满足车辆冷暖空调需求;预留巡游出租汽车智能设备、计价器、顶灯接口和空间;车体颜色为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统一外观颜色。
目前,巡游出租车更新工作已经开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可向所属公司提交更新车型申请表,由出租车公司统一在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