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自交管部门了解到,秋意渐浓,我市昼夜温差将进一步加大,同时受到地势等因素影响,高速公路沿线(特别是水塘附近路段)易出现“雾区”。交管部门提示车辆驾驶人,途经高速公路15处“团雾”多发路段时需格外警惕,注意保持安全车距,合理使用车辆灯光,并可通过电子地图随时获取路况信息,遇因团雾等情况临时封闭的路段可提前选择绕行。
15处高速路段易发团雾
据介绍,秋冬季是高速公路“团雾”的高发季节,其具有四大特点:一是覆盖面积小(一般在一至五公里),这就是有时候太阳已经高照,高速公路还有因雾封闭的情况,即部分路段“团雾”还未消散;二是“团雾”外视线良好,团雾内四顾朦胧;三是其出现时间一般为晚上或者早上6时至8时;四是高速公路多发于水塘、桥面附近、雨后的山区以及其他温差较大区域。
为保障通行安全,交管部门持续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完善警示提示标志,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保障车辆通行安全,同时将及时对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或全线可能实施临时封闭限行措施,“解封”时间需根据实际天气情况确定。
同时,交管高速支队也根据往年秋季我市高速公路沿线团雾发生情况梳理分析,以下10条高速公路沿线的15处路段易发团雾:京沪高速公路98至120公里处、145至147公里处;荣乌高速公路695至712公里处;滨保高速公路0至13公里处、85至93公里处;津蓟高速公路29至67公里处;津滨高速公路10至12公里处;津沧高速公路9至13公里处、35至40公里处、46至54公里处;海滨高速公路263至268公里处;塘承高速公路12至14公里处;京津高速公路105至129公里处;京津塘高速公路42至55公里处、76至82公里处。
应对大雾 高速行车加小心
交管部门提示广大群众,团雾会使能见度下降,直接影响驾驶人的观察和判断,而高速公路上车速快,因雾天引发的交通事故经常是多车追尾、相撞的特大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和车物损失都比较严重。因此大雾等恶劣天气中宜尽量减少远途出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自驾远行,可以关注途经地区路况信息,并提前做好相应路线规划,还可以随时通过电子地图导航软件,或观察高速公路沿线的电子屏了解道路交通情况。如在高速公路行车途中遇到前方收费站封闭情况,请广大驾乘人员就近驶入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场耐心等待。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大雾天气行车中需遵守“降速,控距,亮尾”等安全行车规则,特别是在高速公路行车,具体来说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全程系好安全带,驾车途中降低车速。特别是在高速公路沿线,能见度低于200米,车速应低于60公里;能见度低于100米,车速应低于40公里,能见度低于50米,车速应低于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二是始终保持安全车距。能见度小于200米需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需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距离。尽可能在中间车道行车,注意正确辨认风向,突遇横风时,双手要用力握紧方向盘,稍微向逆风方向修正,逐渐减速,千万不要急打方向和猛踩刹车制动。
三是合理使用灯光。被看见,才安全,亮尾是安全的保障。大雾天气中,要保持雾灯开启,但切勿开启远光灯,避免影响一旁对向车道的行车安全视线。对于大型车辆还要确保车尾部粘贴的反光标识清晰可见。
四是切勿随意占用应急车道。高速公路属封闭式道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救援车辆只能沿高速公路到达现场,此时应急车道的“生命通道”意义就会被体现出来。所有车辆都需依法留出应急车道,供遇到事故、故障等紧急情况的车辆,以及警车、救护车、拖车等救援车辆通行,为事故中的受伤者争取生命急救时间。
五是遇紧急情况“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远途出行前需仔细检查车况车质,尽量避免因车辆故障耽误行程。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后,如果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者就近出口驶离,无法远距离移动的车辆应停至应急车道后及时打开“双闪”,后方150米以外放好警告标志。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记者胡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