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产品范围包括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具体怎么参与?
实名领券。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 ,完成实名认证,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登录“家电数码补贴专区”,根据需要领取相应补贴券。补贴券当日有效,如未核销使用可再次领用。
支付立减。消费者到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每件单独结算,直接享受支付立减。商家应在消费者购买后开具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姓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信息采集。补贴产品售卖后,商家应及时安排送货安装,最迟不晚于2026年1月15日。消费者需向商家提供审核所需必要信息,采集内容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适时调整。其中,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需现场激活,电脑产品需现场拆封。
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的,商家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向商家拨付以后,由商家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至市级财政。消费者完成某产品退货手续后,如有该类产品的购买需求,仍可继续领取该类产品的补贴券。
支付立减,每辆电动自行车最高补贴500元
2025年度我省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原则实施,具体由各地市结合实际统筹组织开展。若资金提前用完则补贴活动结束。鼓励各市县统筹地方资金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补贴多少?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元的以旧换新补贴(各地市可结合本地区2024年补贴标准,自主确定2025年补贴标准,并做好政策衔接);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