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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汽车“以旧换新”拉动新年车市开门红

2025-02-24 21:44 来源: 十堰广电

市商务部门统计,截至2月21日,今年共收到汽车报废更新申请315台。到2月14日,公示2024年度汽车置换更新补贴951人,共计1050.2万元,汽车报废更新补贴251人,共计456万元。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为刺激消费、活跃新年车市立下了“汗马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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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省商务厅官网发布《2025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问答》,明确了今年湖北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实施本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实施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2025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在湖北省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转让车辆、新购车辆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按新购乘用车含税销售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

2025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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