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电动自行车的小伙伴注意了!最近,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据介绍,为有效落实电动自行车新规,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瓶窑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瓶窑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中,瓶窑所执法人员从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拼装、改装、加装等情况、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四个方面重点开展检查,全力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同时,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首先要选择正规商家。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不仅能提供质量有保障的产品,还能在售后服务方面给予消费者更多的支持。
其次,要购买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规定,它应该满足具有脚踏功能、最高速度不能超过25km/h、电机功率最高不得超过400W、整车含电池在内重量不得超过55kg、电池电压最高不超过48V等要求。
最后,还要注意查看3C认证。电动自行车3C认证标志通常位于电动车的车头,有CCC的标志,还可以通过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