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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法院发布交通事故案件情况

2023-10-12 09:14 来源: 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镇江日报

涉快递、网约、外卖车辆事故案件占比超15%

润州法院发布交通事故案件情况

本报讯(王蒙 翟进)9月26日,润州法院召开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工作情况通报会上发布:当下,拼车、专车、网约车、顺风车等逐渐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常见主体,与快递、外卖、网约车相关的事故纠纷案件占比超过15%。这已经成为相关部门值得关注的新情况。

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今年8月,润州法院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731件,审结682件。三年多来,新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从结案方式来看,以判决方式结案468件,含全部案件的比例为68.62%,以调解或者撤诉方式结案的比例为31.38%。

从案件审理期限来看,2021年平均审理天数为73.1天,2022年平均审理天数为67天,2023年1-8月平均审理天数为59.3天。案件审理效率逐年上升。

润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波表示,随着新业态、新兴行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新问题不断出现。一方面外卖员和快递小哥普遍追求配送效率,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较大,且此类人员存在较大流动性,导致事发后受害人难以找到赔偿对象的情形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各类骑手与外卖、物流平台之间法律关系呈现多样化,平台通常否认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并拒绝担责,因而也增加了受害人赔偿到位的难度。在润州法院审理的涉网约车事故中,保险公司以改变车辆使用性质、无营运证、违法改装、违法载货等为由主张免于赔偿的达100%。

据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高效化解对提升司法能力、降低群众诉累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为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做深做实诉源治理,润州法院积极推进矛盾纠纷“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将司法服务的“端口”前移。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伤残鉴定时间长,影响诉讼效率的问题,大力推行诉前鉴定,对于当事人需要鉴定明确损失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在诉前委托鉴定机构按照司法鉴定程序进行鉴定。目前,润州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前鉴定率已经达到100%,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

与此同时,为了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润州法院坚持把“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作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方式。据该院立案庭庭长戴倩介绍,润州法院在润州交警大队不仅设置了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法庭及调解工作室,还派驻专职调解员直接与公安、保险等部门对接,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推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等全流程、一站式处理,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大大提高道交纠纷处理效率,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和“温度”。

2021年至今年8月,润州法院“道交一体化”平台共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090件,其中70%以上实现了非诉化处理。

典型案例

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工作情况通报会上,亦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一则“外卖骑手驾驶电动车致他人损害,外卖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案”值得关注。

案情显示,2021年2月1日,某科技公司(甲公司)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业务合作协议》,约定被保险人为从事美团外卖平台服务的众包骑手,保险期间为“骑手第一次抢单时间至次日零点”,保险开始时间以实际抢单时间为准。赔偿范围包含死亡、伤残、误工、医疗,保险限额为20万元。

孙某系甲公司签约骑手。2021年10月4日13时57分许,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履行配送任务时,撞伤行人李某。交警部门认定孙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件审理中法官表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孙某作为外卖骑手,其在履行平台分派的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平台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某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的约定,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行人李某损失11390元,保险公司赔偿行人李某损失100825.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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