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云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今年以来,丽江市积极探索规范合理、节约可控、高效绿色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新模式,推动绿色、低碳、环保、节约公务出行。
1月19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云南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为公务出行提供保障服务。
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全市公务用车现状、运行成本,经过反复论证比对,制定了《丽江市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试点工作方案》,并确定华坪县中心镇、荣将镇等8个乡镇作为试点。7月,丽江市首批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试点上线运行,共投放新能源汽车27辆。使用者通过手机App线上下单,操作简单、高效快捷,立即申请、立即审批、立即使用,实现公务用车24小时运行;实行分时计费、分段计价和24小时最高限价,节约成本;采取一事一租、一租一还、一还一结形式,用车模式简单,管理方便。
在总结试点做法经验的基础上,丽江市计划于2024年内在全市进行全面推广。同时,该市还将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监督机制,制定出台配套制度,为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模式的高效运行提供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