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据了解,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对象为乘用车(即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产权的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个人消费者转让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5月14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
(二)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的乘用车,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三)个人消费者新购乘用车,新能源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燃油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四)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31日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五)同一辆新车不重复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和“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可任选一项,已获得其中一项补贴的,申请另一项补贴时不予受理。
申报及审核流程
根据《细则》,补贴申请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2月5日之间,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受理。
申报方式为登录云闪付APP进行申报。方式一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海南地区汽车补贴”小程序—进入“海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专区进行申领;方式二为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政府消费券”标识—进入“海南省政府消费券”专区—进入“海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进行申领。
《细则》要求,申领人按申报平台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至少上传以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