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电力报
见习记者冯聪聪
本报讯 (见习记者冯聪聪)6月7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完善山西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二次调频性能指标计算方法、用户侧削峰填谷、差额资金分配等内容进行明确和细化。
随着山西电网独立储能装机规模迅速增加,充分发挥储能调频性能优势将成为保障电力系统频率稳定的重要手段,明确独立储能提供二次调频服务性能评价指标以及储能应急调用补偿原则等相关事宜,加快引导独立储能参与二次调频市场刻不容缓。
《通知》要求,完善二次调频市场性能指标体系,优化AGC机组现有调节性能指标算法,新增独立储能的标准调节速率、标准调节精度和标准响应时间。其中,为防止储能调节速率过快,导致实际调节过程与电网需求不符,对独立储能电站调节速度设置上限,要求其实际调节速率不得超过60兆瓦/分钟,超过时指标按0.1计算。
鉴于目前用户侧调峰市场运行平稳,为保障用户侧可控负荷参与削峰填谷交易连续性,《通知》提到,相关方案报批国家前,用户侧可控负荷继续按照《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参与交易,待用户侧参与备用市场的完整方案国家批复同意,山西备用市场正式结算运行后,两份文件自行停止执行。
《通知》明确,新型储能进入商业运营后应急调用产生额外充放电量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补偿和追溯结算。自2021年12月21日起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形成的差额资金,纳入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资金管理。具体补偿办法由山西能源监管办商省能源局在拟出台的储能应急调用有关规则条款中细化明确。
为确保2024年7月底前能启动结算运行,《通知》要求调度机构要加快独立储能参与二次调频技术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