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通辽日报
(接上期)
20.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咨询?
答: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各地设立的汽车以旧换新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可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获取。
三、消费者集中咨询问题汇总
21. 2011年6月30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国四车及2011年6月30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国三车,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答: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国四车可以申请补贴;2011年6月30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国三车不可以申请补贴。以时间为准。
22. 购买新燃油车排量是2.0T和2.0L,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答:符合。只要新购燃油车排量在2.0升及以下均符合申请条件。
23. 在自治区内购买新车,在区外其他省份落户,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答:不可以,需在自治区内登记上牌。
24. 自治区补贴金额高于国家补贴金额,目前网站和小程序申请补贴过程中只能按照国家规定金额进行选择,如何实现内蒙古自治区补贴标准?
答:补贴申请系统只显示7000及10000元补贴标准,我区在补贴时对应发放9000及12000元补贴金额。
25. 在外省、外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在我区购置新车及申请补贴,是否可以?
答:可以。
26. 报废和更新汽车顺序、用于报废的旧车持有时间是否有要求?
答:无要求。
27. 欧三排放标准是否等同于国三标准?
答:是。
28. 如在2007年购入的乘用车,后改成油气两用车,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答:可以。
29. 同一消费者是否可以多次报废旧车并购置新车,享受多次补贴?
答:可以。(待续)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